癸二、(了知生贪的因缘差别后则应断除):
问曰:贪心是否都易断除呢?
贪有从因生,亦有从缘起,
从缘所起贪,易纠治非余。
贪欲有些是从往昔串习的同类因生起,也有些是从与境相近的缘生起;从缘而起的贪欲容易对治纠正,而其余从因所生的贪欲不易断。
贪心不一定都容易断除,也不一定都难以断除,因为各种贪心生起因缘不一样。各种各样贪心总结而言,可以分为两种:以因而生的贪心,从缘所起的贪心。从因而生贪心,即有情往昔数数串习贪欲,在自相续中形成了顽固的贪习,由此为同类因而在现今也会经常生贪心。例如一般鸽子之类飞禽的贪心特别炽盛,如果他们转生到人道,其贪心仍会保持着原有习气,贪欲十分强烈。从缘所起的贪心是以外境为缘而偶然生起的贪心,因忽然的外境而引生非理作意,由非理作意而暂时生起贪欲。这种贪心容易对治,比如有些人忽然见到某种稀有的外境,依靠这些外境助缘,他生起了一种贪求心念,而离开这些外境缘,其贪念即会自然消失,因此对治纠改比较简单,也很容易收到效果。但是其余内因生起的贪心,对治起来就不一样了,因为它是长时串习而成的顽固习气,仅依离开外境不能收到效果,而必须依空性智慧深入内相续,才可斩断它的根。
譬如说,鸟雀在空中飞翔时,必须展开双翅才能飞起来,如果缺少一翅,鸟雀即不可能飞动,同样,缘所起贪心只要离开外境,即不可能再活动。但是因所生的贪心就不可能这么简单了,它如同飞禽的内在生命力一样,只断其翅,其生命仍会生生不息。月称菩萨言:“缘生诸烦恼,精勤易纠治,自性诸烦恼,精勤难断除。”因此诸修行人,应明察自续中的贪欲,仔细区分其种类,而施以不同的对治方便。
壬二、(断嗔之理)
问曰:嗔恨心有什么过患,以如何方式而断除呢?
嗔恚极坚固,定恶作大罪,
知如是差别,当尽烦恼际。
嗔恚是相续中极为坚固难舍的烦恼,它决定是有害恶法,能作极大罪业,了知如是差别过患后,应当断尽嗔恨烦恼之根。
嗔恚是一种极其坚固的烦恼,一旦生起,即于某种对境执恨不舍,一般人极难顿然平息,这是嗔恚的行相。而其性质,是“定恶”,即决定为不善恶法,自相的嗔恚无论何种状态下,它都决定会是恶业,是三乘修行人必须断除的不善法。然后其过患,是“作大罪”,即必然会损害善根福德造作大罪业。《佛遗教经》中说:“劫功德贼,无过嗔恚。”月称菩萨于《入中论》也言:“若有嗔恚诸佛子,百劫所修施戒福,一刹那顷能顿坏,故无他罪胜不忍。”如是了知嗔恚的行相、性质与巨大过失等差别后,修行者即可依此而生起对治之心,及了知对治方便。大疏中云:先认识嗔心差别过患,然后了知其本性而断除。甲曹杰大师也言:如是了知各各烦恼之对治后,应当努力断除。
譬如说,在燃灯佛出世时,爱法、贤慧兄弟二人同时皈依了燃灯佛。当时贤慧梵志对佛生起了极大信心,他恭敬地跪伏于地,将自己的长发散铺于地上,让佛陀踩过,而佛陀当时也予他以授记。爱法梵志却在那时生起嗔恨心,以恶语嗔骂佛陀不应该踩在贤慧的头发上。以此果报,爱法先堕于旁生道中受了九十一劫的痛苦,后来转生为一条大鲸鱼。有一次,鲸鱼准备吞食一群商人,那些商人大声念起了本师释迦佛的名号,鲸鱼听到后,回忆起九十一劫的痛苦经历,知道了嗔恨心的过患,于是它绝食而死,并转生为人,在本师释迦佛座下出家,通过精进修习而证得阿罗汉果。月称菩萨言:“知烦恼差别,依止对治法,速得寂灭果,如病依良药。”诸学人当清楚了知嗔恚的差别过患,而时刻以正知正念良药对治自心,如是定可速得安乐果位。
壬三、(断痴之理)分二:一、认识愚痴的根本;二、认识断愚痴的对治。
癸一、(认识愚痴的根本):
问曰:如上已说贪嗔性相差别,但痴相差别如何?
如身中身根,痴遍一切住,
故一切烦恼,由痴断随断。
犹如身体中的身根遍于其余诸根一样,痴遍于一切烦恼而住;所以一切烦恼,由痴恼断灭即会随之而断灭。
痴为三毒的主体,遍于其余一切烦恼而住,这就如同身相续的身根,遍于其余的眼根、耳根等一切处而存住。按《俱舍论》的观点,身体诸根分为眼耳等二十二种,而其中的身根,为诸根共同所依之基础,也即身根遍于诸根,若没有身根,则诸根不可能存在。同样,于诸烦恼中愚痴也是其中的主体,遍于诸毒。此处所言的愚痴,即十二缘起中的无明支,无明是生起轮回诸法的根本,是一切烦恼的因,如果此根本因已断,则一切生死烦恼自然息灭。所以在修行当中,应致力观察了知痴的本性,然后依缘起妙法的宝剑斩断这种生死烦恼之根,则其余依染污无知而起的烦恼无需勤作对治,也会随之而断。
譬如说,毒树的枝叶果等皆依其根而住,若根已断,则毒果枝叶自然断除;同样,一切烦恼依无明愚痴而住,若痴已断,则其余烦恼皆会随之息灭。月称菩萨言:“犹如断头者,命根亦无存,如是断痴者,烦恼随自灭。”于此有疑,世间有些人虽已断头,然命根仍存,是否也会有愚痴已断,其余烦恼不灭的现象呢?如六世达赖仓央嘉措的密传中,说他在康区看见一个人,头在三年前就已断了,但那人仍活着,肚子饿了就用手敲身体,旁人便以糌粑汤灌进其食管,这时食管就会咕嘟嘟直冒气。这种情形只是特殊的业力所致,而愚痴无明与贪嗔烦恼不一样,绝不会存在这种情况。因此诸学人,应彻断疑惑,对生死烦恼之根的无明愚痴,一定要全力以赴地断除。
癸二、(认识断愚痴的对治)
问曰:对非理作意的愚痴烦恼,以如何方法才能对治断除呢?
若见缘起理,愚痴则不生,
故此一切力,唯应说彼语。
若能现量见到缘起空性之理,愚痴则不能再生起与存在,因而此论尽一切力量,唯独应说的即是缘起性空理趣之语。
非理作意的愚痴烦恼,其根本对治便是观修缘起性空正理。缘起理是佛法正见重心,是本师释迦牟尼佛以无漏智亲见的诸法实相。世间诸外法如苗芽茎根等皆以其特定因缘而起,诸内法从无明到老死十二支,各依前前为因缘而生起。诸法皆以暂时而偶然的因缘才会现起,由此而可见诸法皆无固定不变实有的本体(自性)。在中观正理观察下,诸法不但在胜义中为空,在世俗名言中也不成立有自性,唯是因凡夫妄自计执诸幻法为实,才会生起种种实执烦恼。若能现见诸法如同梦幻泡影一般的缘起性空之本质,那么正常人谁会对无利无害的影子、梦景生烦恼呢?因此,为断烦恼解脱轮回束缚,于此论中尽一切力量,从各方面宣说了缘起无自性的理趣。前八品述其各方面的加行,后八品中,紧紧围绕修习缘起空性的正行而展开。龙树菩萨说:“因惑因缘故,轮转生死中,非因及因缘,是名为涅槃。”众生为因缘现象所迷惑,故执实而轮转于生死,若见到诸因缘法“非因及因缘”的空性道理,则一切邪分别无从生起,三毒烦恼息灭,则名为寂灭涅槃。因此修习佛法追求解脱,其重心在于了达缘起性空的正理,闻思修习的主要法义,也应全部围绕此空性正理而行。
譬如说,每个月十五日晚上的明月升起时,会无余照破一切黑暗;同样,若能圆证诸法缘起性空之理,,其智慧光芒即能无余遣除一切愚痴无明黑暗。月称菩萨言:“愚痴与智慧,不可同车住,如同光明日,黑暗不共住。”故诸修行者,当尽一切力量,使自己相续中生起缘起性空智慧。
辛三、(分别阐述断贪嗔之理)分二:一、断贪之理;二、广明断嗔之理。
壬一分二:一、具贪行者之相;二、摄受具贪行者之方便。
癸一、(具贪行者之相):
问曰:怎样了知他人是贪欲炽盛的有情呢?
常好歌舞等,舍受者洁净,
现见有贪人,有如是等相。
经常爱好歌舞等事物,好为舍者或受者,喜欢洁净等,现见具贪欲的人,有如是等征相特点。
众生各自根器不同,其性相也千差万别,菩萨要摄受调伏他们,必须先了知其性相特点,而后方可对症下药。首先就贪欲炽盛的有情而言,他们具有不同于其他有情的一些特征,具贪行者在平时一般都会喜欢歌舞戏笑等放逸散乱行为,也会喜欢以香水、花、鬘等种种饰物打扮自己,对自己的外表形相特别执着。然后具贪行者会比较大方,愿意施舍财物受用,以此希求他人对自己生好感;他也会乐于接受别人的东西,喜欢享受;还有,具贪行者一般都爱洁净,对住所、衣饰等各方面都会注意保持干净整洁。另外,贪欲炽盛者的分别心非常活跃,思维能力较强,因而在世间显得非常聪慧;其言谈举止也显得和蔼温柔,以便亲近别人,而且言谈也会直爽等,这些特征性相在其余论典中也有一些论述。与这些特征性相相反者,即是具嗔行者的相,贪相嗔相混杂皆有即是痴行者的相。
譬如说,谁人具有财神,不用问即可知道他的财富一定会丰盛圆满;如果财神离开了他,其财富也无疑会没有了。同样,谁人若具足贪相,他一定会是具有贪欲者,若贪相消失,也表明他贪心已消失。修行人对他人内相续的贪嗔等烦恼,应以外表征相上细加观察而了知,月称菩萨言:“贪欲令他贪,自贪心生喜,嗔恚则相反,愚者则迷惑!”依此等窍诀善加抉择了知者,则能于所化众生对症下药,善加调伏。
癸二、(摄受具贪行者的方便)
问曰:当以如何方便调伏贪欲炽盛的行者呢?
佛教有贪者,衣食及住处,
一切离善妙,常依师长住。
佛陀教诫具有炽盛贪欲的行者,对衣服饮食及住处等一切受用,应远离美好善妙,而且要恒常依止师长而住。
对贪心炽盛的行者,佛陀及诸菩萨圣者们,在三藏中教诫过多种对治断除贪欲的方便法。特别是在律藏中,佛陀制订了十二头陀行的规则,在住处、卧具、饮食、衣服方面引导具贪行者有效地调伏自心的贪欲烦恼。十二头陀行之中,为断除行者对华美衣服的贪爱,规定了粪扫衣、但着三衣而不用其余的衣服;为断除对食品的贪着,规定了常乞食、不作余食、一坐食(日中一食)、节量食(受一丸之食即止而不多接受食品);为断住处卧具的贪欲,规定了阿兰若处、冢间坐、树下坐、露地坐、随处坐、常坐不卧。依如是苦行方便,行者可有效对治贪欲烦恼。此外,要断除贪欲,初学者必须长时依止具相的上师长老而住,以恒常得到策励与教授,这是修行人必须依止的根本方便助缘。否则,行者难以靠自力战胜贪等烦恼,因这些烦恼无始以来即在控制着自己,若依自力能轻易摧毁,则过去无有边际的漫长时间里,自己为何没有摧毁它们呢?而具相的师长们已降伏了贪等烦恼敌,依殊胜智慧与经验、方便等,能为弟子进行有力的加持、引导等,尤其诸出家修行人应如法长期依止师长而住,不然极有可能如同“七月姑娘”(指某地一姑娘出家七月即还俗)一样,为烦恼所败而失去解脱机会。
譬如说,人们受到婆罗门非人的迷执危害时,如果用酒和不净物泼洒身体,非人即会被赶走,因贪着洁净的婆罗门非人,最害怕不净物。同样,具贪行者为喜好受用的贪欲烦恼魔所迷执时,如以不善妙的受用等苦行对治,即可有效地遣除。月称菩萨言:“何人依对治,息灭诸烦恼,如是有对治,则不增烦恼。”欲求调伏贪欲烦恼者,当尽量依止苦行与具德上师的教诫,如是则能不增烦恼,而速得解脱。
壬二、(广明断嗔之理)分五:一、思维嗔恚过患;二、广说依嗔恚对治之理;三、破惩罚无故骂人者无过;四、思维忍的功德后而破嗔;五、他人轻毁应当修忍。
癸一、(思维嗔恚过患):
问曰:生嗔恚有什么过失呢?
无能而嗔恚,唯使自己丑,
有能亦无悲,说此最下等。
如果自己无有能力而生嗔恚,唯有使自己面容丑恶而无有益已;若自己具有能力而生嗔恨,也是无有悲愍的恶行,佛说这种嗔恚是最下等的。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生嗔恚烦恼都不应理,而且会毁坏福德善根招致恶果与圣者的呵责。人们生嗔恚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自己无有能力,无法胜过对方或损害对方,由此而在内心暗自嗔恼,这种嗔恚于对方无害,却对嗔恼者自己有极大损害。通达因果规律的佛陀说过:嗔恨他人者会使自己容貌变丑恶。月称菩萨也说:“使色不美引非善,辨理非理慧被夺,不忍令速堕恶趣。”由此可略见其过患之严重。另一种情况,是自己具足势力权威,有能力损害胜过对方,由此而大发嗔怒,恐吓折磨残害他人,这种行为是无有悲愍的非法恶行,不仅危及自己,还要损害许多人,佛陀及诸圣者们都说过:毁坏自相续功德的罪恶,莫过于嗔恨恚。本论大疏中说:尤其是无有悲愍地杀害众生,这是世间最下劣的行为。象中国战国时期的秦国战将白起,他曾经将投降的四十万赵国士兵全部活埋。白起虽然多谋善战,一举击败了赵军,从而有能力决定投降者的命运。然而他以嗔毒的发心,将降兵全部残害至死,以此恶业,他先堕入地狱而后转生为旁生,而士兵们也因此而受到了横死的损害。因此,佛菩萨们说这种嗔恚恶业是最为下等的恶业。
譬如说,有一个婆罗门作了违背其种姓的行为,不仅他自己受到了处罚,其他同种姓者也都受到了灾患;同样,一个人生嗔恚造恶业,不仅损害他自己,其他人也要因此而遭受祸害。月称菩萨言:“嗔恨与猛火,最初烧自己,之后渐盛燃,焚烧诸他物。”诸修行者,当详察嗔恚的可怕过患,若对此生起深刻的认识,其对治决心就一定会生起。
癸二、(广说依嗔恚对治之理)分五:一、对能尽自己恶果的缘不应起嗔;二、不悦意语自性非损恼故不应起嗔;三、典章说应治罚毁骂者是颠倒的;四、对能遣除过患之语不应起嗔;五、对恶劣者说恶语不应起嗔。
子一、(对能尽自己恶果的缘不应起嗔):
问曰:别人对自己说粗恶语时,该如何调伏自己的嗔恚呢?
说不悦意声,能净昔作恶,
愚蒙不善士,不乐自清净。
他人说不悦意的语声,能净除自己往昔所作的恶业,只有愚痴蒙蔽的不善士,才不乐自己罪障清净。
“说不悦意声”一句有两种解释,其一解释为:本师释迦牟尼佛及诸善知识对自己说不悦意语,能净除自己的恶业;另一种解释为:他人对自己说不悦意语,能揭露自己的罪业。其实二种解释都可以,无论是谁在我们面前,宣说揭露过失或讥讽等种种不悦意语言,依靠这些语声,自己可以认识相续中的罪过,古人说:“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由听从这些逆耳忠言可以促使罪业清净。如果是劣者对自己说一些恶意中伤的不悦意语,修行人应了知,这是自己往昔所作恶业的招感,因而应当安忍以消除宿罪。自己听到的不悦意声,实际上是净除宿罪的最好助缘,自己若虚心接受或安然忍受,相续中的罪业障碍一定会得到消除,对这种机会,有智者当然会乐于接受,因为只有那些为无明愚痴所蒙蔽的恶劣者,才会不喜欢清净罪业,而相信因果者,谁不希望自己的罪业清净呢?
譬如说,有人养了一头大象,后来大象生病,他很慈悲地想医治其病,准备了许多药物,可大象愚笨地拒绝服药,认为他要伤害自己,而将他杀死了。同样,不悦意语实际上也是清除罪障的良药,而那些愚昧无知者,不但不知接受,反而生起嗔恚,损害说不悦意语者。作为修行人,一定要认识这种行为的愚痴,月称菩萨言:“若人以恶语,中伤自己时,于己饶益故,智者不应嗔。”在《入中论》里也说过:“往昔所作恶业果,既许彼苦能永尽,云何嗔恚而害他,更引当来苦种子?”诸学人诚当牢记这些金刚语,于生嗔境前依之调伏自心。
子二、(不悦意语自性非损恼故不应起嗔):
问曰:虽然安忍不悦语有功德,但是正在听别人的恶语时,自己会受很大损恼,因此不得不生嗔恨心。
所闻不悦意,自性无损恼,
故从分别生,妄执由他起。
所听闻的不悦意语,其自性无有任何损恼;所以毁辱损恼是从自己的分别心生起,只是因愚妄才执为由他人所起。
认为他人的不悦意语对自己有损恼而生起嗔恚者,其实唯是妄执而起。对不悦意语稍加观察,若这些语言其自性本体即为损恼,而这些语言是从他人口中说出来的,那么他人应首先受到损恼,就象火的本性为灼热一样,无论是谁人接触火,必受灼烧。但是,对此可以现量了知,一个人对别人说不悦意语,当时他不会有任何受损恼的情况,只有被说者才会有受损毁的感觉。由此可见,不悦意语本身并不具损恼他人的作用,它唯是外境六尘中的声尘,处于无利无害的无记状态。而闻者对此觉得有损恼,觉得它在毁辱、伤害自己,唯是分别念在作怪,由迷乱计执而生起了这些受害的幻觉,虽然是分别心在害自己,而自己为妄觉所迷,却对他人生起非理的嗔恼怨恨。寂天菩萨说过:“轻蔑语粗鄙,口出恶言辞,于身既无害,心汝何故嗔?”一切不悦意语,实际上于自己的身心皆无损害,那自己为什么要对它生嗔恨呢?
譬如说,以前有一个牧羊人,他娶有两个妻子,两个妻子各生有一个女儿。有次一个妻子听到暗室中有吃食品的声音,她认为是另一个妻子的女儿在偸吃东西,于是生起恼怒而骂:“那个牛婆子在吃什么?”后来她发现是自己女儿的声音,嗔恼全消,立即改口说:“这是老鼠在啃东西。”同样,凡夫在听到不悦意语时,若不知其自性无有损恼,而随顺分别妄计,执著对自己有损即会生嗔恼,若能了知其实相,嗔恼自然消失。月称论师说:“闻词虽无害,愚者心生苦,智者闻声语,无苦亦无喜。”诸修行人当依循智者之道,了知外界言语唯是空谷之音,于己无利亦无害,若能不生分别,自然无需为之而生喜忧。
子三、(典章说应治罚毁骂者是颠倒):
问曰:毁骂恶语怎会没有损恼过失,世间典章中不是明确规定过应治罚毁骂者吗?
如对毁骂者,则说应治罚;
如是对赞者,何不说供养。
如果对毁骂者,典章法规说应予以治罚;那么同样对赞叹者,为何不说应当供养呢?
按古印度婆罗门典章与世俗法规所言,人们对毁骂侮辱自己者可以依法治罚,但这些典章是不合乎佛教正理之世规,并不能依之而推论毁骂言词真实有损害作用。按这些规章的说法,如果毁骂者因说有损恼作用的粗恶语,应予以割舌等酷刑处罚;那么按同样道理,一个人以美妙的言词赞叹别人,以其所说言词有利益之故,也应对他大加供养奖赏。但是,世俗规章中并没有这样规定,如是偏袒不公平的规章,明显是不合理的颠倒邪说。按世俗道理,人们既然明白赞叹言词唯是口头话语,并无真实利益可言,所以不用对赞叹者供养,那么也应知道毁骂言词也唯是无利无害的话语,实不应对它起嗔恼治罚。
譬如说,单顿地方的人们有一种习惯,凡遇到诤吵说粗恶语者,即用刀剑砍杀,因此有不少死于恶口骂人;但是,当地人对说爱语赞叹者,并无奖赏酬报的习惯。这些习惯无疑是极为恶劣的坏习俗,因为谩骂与赞叹是相对的事物,若反对一者,则理应接受另一者。还有譬喻说,单顿地方又有一个传统,规定大象杀死弱者也无有过失,然后又规定有能力者应保护大象,若欺侮大象,则要判死刑。这种规定显然也是不应理的,大象杀死弱者若无罪,那么强者欺侮大象又为何有罪呢?同样,若毁骂者有罪应罚,那么赞叹者又为何不予以供养奖赏呢?月称菩萨言:“骂者与赞者,此二皆相同,为何选其一,故彼非定量。”由此观察世俗典章所说非理,不应作为定量判断毁骂言词真实存在损恼作用。
子四、(对能遣除过患之语不应嗔):
问曰:毁骂者在众人中说自己的过失,所以应嗔恨他。
汝不说可呵,若余亦知者,
不应嗔说者,况嗔不实说。
如果你不说自己的可呵之处,其余人也知道,那么对揭露这些过失者,不应该起嗔恼,更何况对说不实语诽谤自己者嗔恼呢?
毁骂者虽当众说自己的过失,然而也不应对他生嗔恚,因为一个人的过失之处,比如说六根不全、持戒不清净,智慧欠缺等等,这些过失不用言语宣说,别人也会知道。因此不管他人如何宣说,又有什么可以嗔恼之处呢?他所说的一方面是事实,另一方面别人也都知道,而且他当面说出来,也能让自己更清楚地明知过失,如是看来不但无害,反而有益,实不应生嗔恨。从反方面观察,若对方以不实言词毁谤自己,比如他毫无根据地骂自己是瞎子、破戒者等等,但事实却是众人有目共睹,并不会因他的毁骂而使自己变成瞎子、破戒者等,所以他这些不实言词,对自己一点害处也没有,更不用生嗔恼。此处还有疑问:若自己的过失本来很隐秘,没有其他人知道,但别人忽然揭露公布于众,这时是否应生嗔恨呢?这也是不应生嗔恼的,因为自己觉得隐秘之事,其实不可能没有人知道。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纵然一般人不知道,但具有天眼神通者怎么会不知道呢?而且他所说的既然是事实,那按理即无有任何可生嗔恼之处。在诸多格言中,对此道理也有阐述,若能明了对有因毁谤不应生嗔,那么对无有依据的妄语讥毁,更不应生嗔。如是了知其理则面对一切讥毁辱骂,也能安然忍受。
譬如说,一个残废人听到别人说:“喂,残疾者!"残废人极为恼怒,到国王面前告状,国王了知原由后,说:“你本来就有缺陷嘛,别人这么说你,也不用生气。”这时另外一个人又来告状,说别人骂他是残废人,国王又加以询问后,说:“你不是残废人,别人怎么说也没有什么害处,不用生气嘛!”如是依智慧平息了诤论,而没有惩罚任何人。月称菩萨说:“正士已见谛,无论是真实,抑或非真实,皆无生嗔时。”已见到真理者,面对别人的毁骂讥讽,无论对方所说是真实或不真实,皆不会生起嗔恼,因而欲调伏自心者,应当努力使自己现见这些事物中的真相。
子五、(对恶劣者说恶语不应起嗔):
问曰:听到世间那些粗暴恶劣者说恶语时,如何调伏自心呢?
从诸恶劣人,非仅出恶语,
恶人发恶语,实属于少分。
从诸恶劣人之中,不仅仅是发出恶语而已;恶人对你只发出了一点恶语,实际上只属于少分轻微的恶行。
世间有一些秉性粗恶之人,修行人在遇到他们口出粗恶语辱骂时,应该理解这是很幸运的遭遇,以此而保持安忍与欣庆的态度。因为,对粗恶之人来说,他们由于无知覆心,嗔恚等恶劣习气炽盛,平时会不断地造恶业;而且所造恶业不只是说一些粗恶语,他们还会杀害、殴打别人,偷盗邪淫等,这些大罪行也会毫无顾忌地去做。在遇到这种不知因果的愚人恶人时,如果他们口发恶语,百般毁骂,这只是他们烦恼恶习的少分流露,而他相续中更厉害的粗恶烦恼,现在已被压制,没有爆发出来给人造成伤害。了解到此层意义后,修行者自然会以欢喜心安忍他们的恶语,而无丝毫嗔恼情绪。
譬如说,本师释迦牟尼佛在世时,富楼那尊者于一次结夏安居圆满后,到佛陀面前请求去“学那”(输卢那国)边地布道弘法。当时学那地方的人非常野蛮,世尊告诉尊者:“富楼那,你还是另选一地去弘法吧,学那地方的人非常粗野凶暴,你如果去那儿,他们会伤害你,那时你该如何应付呢?”富楼那尊者说:佛陀,正是因那儿很危险,没有人去传教,所以我祈求世尊您慈悲开许,加持我去那儿弘法。对于危险,我已有准备,如果他人骂我,我会觉得他们很好,因为这些野蛮人只是辱骂而没有用棍棒打我;如果他们用棍棒打我,我仍会认为他们很好,因为他们没有用刀枪伤害我;即使用刀枪伤害,我也会为他们没有杀死我而保持慈悲;如果杀死我的色身,即助成我的道业而帮我进入涅槃,因此我会始终对他们怀以好感而忍受。佛陀对富楼那尊者的忍辱修证深表赞叹,也允许了尊者的请求。
还有一个譬喻说,以前卫当地方有一棵卫当树,这棵大树非常邪恶,凡有在树下睡觉歇凉的人,都会受到损害。有一天一个过路人在树下休息过夜,第二天醒来时,他觉得全身非常痛,于是忍不住哭了起来。别人将其送往一个大医师处疗治,医师了知原由后,说:“你看样子是有大福报的人,不然在那棵树下过夜者,以前从未有人逃脱死难,你只是生病而已,所以你应该高兴,不要再哭了!”同样,遇到恶人只是挨了一些辱骂,而没有遭受打杀伤害,自己也应欣然忍受。月称菩萨说:“劣者无不说,无恶不作故,仅说此恶语,彼属于少分。”诸欲修习忍辱对治烦恼者,对这些对治智慧理应细心揣摩,铭记于心。
癸三、(破惩罚无故骂人者无过):
问曰:如果别人无缘无故毁骂自己时,以嗔恼惩罚他,难道不是合法合理的吗?
损害于他人,于自无少德,
汝重无德嗔,唯属于妄执。
报复损害他人对自己无有少分功德利益,而你重视这种有过无德的嗔恼,只是属于颠倒妄执,(无有任何合理可言)。
受到他人毁骂侮辱时,无论如何也不能以嗔恼回报,如果生起嗔恚而报复损害他人,这样做于自己各方面都不会有丝毫功德。从暂时观察,若以嗔恼报复詈骂损恼者,对你自己所受的损害毫无弥补作用,纵然能将制造损恼者害死,对你的苦害也不会有点滴补救,那又何必再去制造争斗给自他带来痛苦呢?再从究竟看,佛经中说过,“损害他众非沙门”,如果报复损害他人,即严重违背了戒律,造下佛制罪与自性罪为今生后世都会带来痛苦。因此,这种损害行为,无论如何观察,皆是有过无德的非法行为。而世人在平时总觉得对无故侵害者应该报复打击,如俗话言:“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而且认为这合法合理,其实是非理妄执,一个人若执持着这种观念不放,对毫无功德的嗔恼报复非常注重,那只是愚痴妄执恶习深厚的表现。《宝积经》中以狗和狮子的譬喻说过:“比如人以石击狗,狗不追寻击石人,却反于追咬石头,狮子于此则相反,直接追寻击石人。”智者如同狮子一般,会认清伤害的来源是内心烦恼而向其攻击,而愚者如狗一样,目光短浅,妄执外境诸烦恼所使者为损害来源。而执无故骂人者为应惩罚之人,实际上也是这种如同狗一样的愚者,只会为自己带来更大苦害。
譬如说,试验刀剑的锋利程度时,如果以自己为试验品去划割,那么不管是锋利还是不锋利,自己一定会有痛苦;同样,不管你有理或无理,嗔恼损害别人,其结果对你自己必定会有今生后世的痛苦。月称菩萨言:“有者虽妄执,害他自有德,大乘种姓者,不能害他众。”诸修行人当依教奉行,于平时尽力修习忍辱波罗蜜多。
癸四、(思维忍的功德后而破嗔)分三:一、对骂者应当修忍;二、对压伏卑弱者的嗔恚不应敬重;三、思维修忍功德应生欢喜心。
子一、(对骂者应当修忍):
问曰:若怨仇恶人对自己经常损害,障碍修行,这时候该如何调伏自心呢?
若忍无劬劳,能得大福德,
若于忍作障,有谁愚同彼。
若能修习忍辱,则无需劬劳即能获得大福德;如果有人将忍辱境作为障碍,有谁同这人一样愚痴呢?
怨仇恶人对修行人进行损害,其实是修行者最好的修习机会。佛陀在《遗教经》中说过:“忍之为德,持戒苦行所不能及。”《妙臂请问经》中也说过:“修安忍者,以少功力及微小苦,能圆满波罗蜜多。”能忍辱者在短时间无需象布施持戒那样勤作,即能积累巨大福德资粮,为今生后世感召相貌庄严,相续不为嗔恼所害等果报。如是殊胜的法门,其主要助缘当然是损恼自己的对境,如颂云:“无敌不生忍。”因此,对这些对境应当珍惜、感激、回向功德。但是,若不能认识这点反而将安忍境当成障碍,将这些增上缘抛弃,自己给修忍制造障碍,这是非常不合理的行为,也再没有与此相同等的愚痴。寂天菩萨说过:“若吾因己过,不堪忍彼敌,是则徒自障,习忍福德因。”自己将别人送来的大福德因破坏,这种人显然非常愚痴。
譬如说,以前有一妇女,其丈夫病了很长时间不能痊愈,后来她觉得丈夫的病痛非常难忍,不如死了,于是将他杀死。这种行为非常愚痴,因为生命是最为宝贵的,他虽然病痛难忍,然而能坚持也有存活机会,可以用短暂痛苦换来生存的大安乐;而且暂时的病苦是感受消除罪业的机会,若以终止生命的方式逃避,其后痛苦会更为难忍。同样,一时外境损害虽然有难忍的苦受,但是安忍此暂时小苦能换来大福德的安乐果,也能消除许多招致痛苦的罪业,若认为是障碍而逃避舍弃这种对境,无疑是极为愚昧的行为。月称菩萨说:“佛说依忍力,修忍最胜法,是故趣佛法,并非法障碍。”依生嗔境修习忍辱是最殊胜的积资方便,而非修善法的障碍。因此,欲修习六度积累资粮者,当依之如同摩尼宝也。
子二、(对压伏卑弱者的嗔恚不应敬重):
特对强力者,嗔恚则不起,
嗔唯凌羸弱,汝何敬重彼。
专门对强而有力者,嗔恚则不会生起,而嗔心只是欺凌羸弱者,所以你为什么要敬重这种欺弱怕硬的嗔恚呢?
从嗔恚烦恼所损害的对象方面观察,理应断除这种恶劣习气。因为一般凡夫的嗔恚损恼之心,在那些具有强大势力者前,比如说在国王及一些地方豪强前,嗔恚恶心一般不容易生起,即使生起少许也不敢发作,而是将它埋藏于内心或抑制消除。因为已了知对方具有强力,自己发嗔恚也无有能力损害对方,反而招来灾殃,以此而可以压制嗔恚。嗔恚对强者不敢作损害,但对那些羸弱无力者,在那些卑小软弱者前,它会肆无忌惮地发作,对那些没有能力抵抗者进行百般损恼。如是观察之下,这种嗔恚习气的恶劣、狡诈、欺弱怕硬之相,也就昭然于目。作为一个公平正直者也理应断除它,而且由它害怕强力的弱点,也可迅速找到有效地对治方便断除,而没有任何理由害怕敬重这种低劣的恶习。
譬如说,以前有一个国王,率领将士攻打另一个国家,到了敌国的边境时,国王召集诸眷属,问他们准备如何征服敌人。有些勇士说:“我要直攻皇宫,打败他们。”有些人说:“皇宫我不敢进攻,但我可以到他们的边境上试一试。”这时其中有一个人说:“为了让国王您生起欢喜心,我可以用鞭子狠狠地抽打敌国的女人。”国王听后很不满意地斥责他:“你是最下等的胆怯者,妇女们那么弱小,你怎么能欺负她们呢?”然后将他开除出去。同样,人们的嗔恨心对具有强力者不敢发作,而只会欺凌弱小无力者,这种胆怯狡猾的恶习,理应彻底摒弃。月称菩萨说:“于诸强力者,已知未生嗔,具德诸智者,不应凌弱者。”诸追求美德福善的修行人,理应认清嗔恚面目,而断除欺凌弱者的恶习。
子三、(思维修忍功德应生欢喜)
问曰:若修忍辱,别人会认为自己软弱胆怯无力报复,以此会更加欺侮,所以应生嗔恚?
若于嗔处忍,能生诸修德,
于德处云畏,汝唯是愚夫。
如果对生嗔境修习安忍,能生起诸修法功德;所以对忍辱功德处说成畏惧处,你这样只是愚夫的表现。
修习忍辱,不应以别人的讥笑蔑视而舍弃。因为对生嗔境修习安忍,能生起诸修习慈心的功德。大疏中说:乃至在挤牛奶的短时间中(一般2~10分钟左右)修习慈悲安忍,亦能引生八种功德,如《宝鬘论》中所言:“人天等慈爱,彼等亦守护,意喜身多乐,无毒刀损害;无劳事得成,当成梵世间,设未得解脱,得慈法八德。”为了对治嗔恚而修习慈悲安忍,在未得解脱之间也能获得如是大福德,能明道理知取舍的人,谁会为一些小事而舍弃这种善法呢?如果说自己害怕修忍会带来痛苦,招致别人讥笑轻视或更多的欺侮,因此而舍弃修忍,这实际上是不明利害不知取舍的愚者行为,将福德安乐善行当成羞愧,世界上哪还有与他一样的愚痴呢?
譬如说,以前有一个人,他出生于高贵种姓家族中,能经常以慈心行持善法,但他对因果事理不太明了。一次他遇到了一些非常野蛮恶劣的人,那些人挡在道路上要与他比试打架,他一点也没搭理就从旁边避开了。可是那群恶人在后面大声嘲笑讽刺说:“看呀,这个人一点胆量也没有,无男子相跟女人一样!”他听后觉得很羞愧,于是生起嗔恨,转过身拔出武器与他们斗殴起来。因恶人的讥笑而放弃福德善业,进而行持恶法,这显然是摧毁功德的愚痴行为,而一切因畏惧而放弃修忍的行为也是同样。月称菩萨言:“离忍愚夫众,以嗔造大罪,智者修安忍,获得胜功德。”能明取舍善恶的士夫,应当依教了知忍受嗔恚是殊胜功德之处,因此应不畏一切而欢喜受持。
癸五、(他人轻毁应当修忍):
问曰:自己有力量摧毁他人的轻侮时,如果遇到侮辱损害,会不自觉地生起嗔怒惩罚对方,此时该如何对治呢?
谁灭尽侮毁,而生于他世;
故思自作恶,受侮尤善哉。
谁能保持灭尽一切侮辱损毁,而生于他世呢?因此应当思维与其自己作恶堕落恶趣痛苦,不如甘受欺侮更好一些。
若自己具有能力,能够摧毁他人的侮辱,此时应当思维:不论自己今生如何强盛有力,如何努力摧毁消灭外境的损害侮辱者,然而永远不可能制止灭尽外境的生嗔境。仔细观察世间,从古至今,从来未曾有凡夫灭尽侮毁,而且能将这种无敌害的大威势地位带到后世。既然如是,那自己又何苦做这些毫无意义,永远也无法成功的恶事呢?目的无法达到,而罪业却会分毫不少地积累起来,为自己今生后世带来巨大痛苦,因此有智者应当想一想,与其造作灭敌害的恶业,不如心甘情愿地忍受侮辱。寂天菩萨言:“顽者如虚空,岂能尽制彼。”外敌永远报复不尽,而且以报复损害者的恶行,自己今生的名誉地位各方面都会受到损害。在报复过程中,若伤害仇人结下恶缘,仇人也会在后世再还报于你,如是辗转无尽,如同《楞严经》中所言:“以人食羊,羊死为人,人死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类,死死生生,互来相啖,恶业俱生,穷未来际。”如是思维比较摧伏怨敌与忍辱的后果,有头脑者当然应选择后果,心甘情愿高高兴兴地安忍侮辱。因忍受侮辱者,龙树菩萨说过:“终得不退位,佛证可除嗔。”可以积累极大福德资粮,证得不退菩提安乐果位,这样的安乐果比起伏敌恶业的苦果,诚然是“尤善哉”!
譬如说,水车的旋转不会有终点,始终循环不停;同样,报复怨仇之事也永无止尽。另有譬喻说,以前有一个叫章文呷瓦的人,他因受过刹帝利种姓者损害,因而深生怨恨,想尽一切办法报复,要杀尽一切帝王种姓。虽然他在一生中,将本地的刹帝利种姓多次进行了迫害,然而他们的人丁却越来越多,兴旺不息。同样一切摧灭侮毁的行为,不可能圆满成功,只会越来越使怨害增多,月称菩萨言:“宁可受欺辱,不可作恶业,作恶堕地狱,受辱非如是。”诸修者若能将这些窍诀融入相续,无论遇到何等生嗔境,亦能自然息灭嗔恼报复之心。
庚二、(断除烦恼种子修习对治之理):
问曰:如上对治烦恼方便虽有众多,但是有没有能够彻底断除一切嗔等烦恼的方法呢?
若谁能真知,内识住等相,
有此智慧者,烦恼终不住。
若有谁人能真实了知,内在心识生住灭等相的本质,具有这种实相智慧的人,烦恼始终不会住在其相续中。
要彻断烦恼种子,必须彻底了达内识无自性的实相。因为一切贪嗔烦恼,皆依有情的心识而生起,其本身也是心所法,即心识的思想活动现象或说生住异灭现象。以正理观察,识是因缘所生法,是由种种因缘假合而产生的有为法,无有自性不变的本体,既无本体安住,则生灭变异等皆无自性,皆非真实现象。大疏中言:“日亲亦宣说,心识如幻化。”既是幻化,则如同幻人本体非实,其种种活动也唯是幻相,无需执为真实而起好恶分别。修行人若如是了知通达内识住灭等相之真面目,有此殊胜的实相智慧,则自然于诸贪嗔烦恼不随不拒,无有实执,如同观看幻影一般。以此一切烦恼也就无法存住,如同偶然的乌云,无法障蔽自心智慧太阳的光芒,而会自然消失无迹。莲花生大士说过:若能了悟心性本面,牧牛童也会解脱成就;若不知心性,班智达也会迷惑。所以,诸欲拔除一切烦恼种子者,当全力以赴证悟内识住等相的本面。
譬如说,除灭一棵毒树时,如果斩断其根,则整棵毒树的枝叶花果,全部会枯萎死灭;同样欲除生死烦恼大树,必须断其根本——即了悟心性断除其无明迷惑,若能证悟此心性智慧,则八万四千尘劳烦恼自然绝灭。要断除烦恼种子,也必须要有善知识所传授的方便窍诀,譬如说对治毒鼠时,若无窍诀方便,常人不但难以成功,反而会中毒,若有秘诀方便者,则无有中毒之险。同样,修行人对治烦恼时,若能依方便窍诀直接证悟心性,则无有被烦恼所转之险。月称菩萨说:“若谁能真知,内识生住等,以及外境相,则除愚痴暗。”欲除无明烦恼暗者,当勤依此智慧方便之道。
第六品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