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禅国际__您我的精神家园
 27 123
发新话题

转贴庐山东林寺:关于对《苦行头陀墓林僧笔记本》的几点看法

我们这里卖苦行僧五音呼吸念佛机,有两种,一种是苦行僧师傅念诵的,语调较快,一种是位不知名法师念诵的,语调相对慢些,我个人比较喜欢语调慢点的,而且语调慢的那种便宜些,希望得到这两种五音呼吸念佛机的佛友,请给我发邮件:wifeloveme@sohu.com
请看佛陀对末法时代业障重者对大德法师诽谤的预言

《发起菩萨殊胜志乐经》摘录 (转贴)


于此五百诸菩萨中。有二十菩萨。业障微少。后五百岁还来生此。城邑聚落市闬山野。种姓尊豪有大威德。聪明智慧善巧方便。心意调柔常怀慈愍。多所饶益。颜貌端严辩才清妙。数术工巧皆能善知。自隐其德安住头陀功德之行。在在所生舍家为道。已于无量阿僧祇俱胝劫中。积集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护持正法不惜身命。住阿兰若空闲林中。常勤精进不求利养。善入一切众生心行。咒术言论悉能了知。于诸义理少闻多解。辩才智慧皆悉具足。彼诸菩萨于是法中。精勤修习得陀罗尼无碍辩才。于四众中宣说正法。以佛威德加被力故。于佛所说修多罗。祇夜。受记。伽陀。优陀那。尼陀那。阿波陀那。伊帝越多伽。阇多伽。毗佛略。阿浮陀达摩。优波提舍。皆得辩才无碍自在。弥勒。彼诸二十善巧菩萨。从于和尚阿阇梨所。得闻无量百千契经。皆能受持。当说是言。我此法门。从某和尚阿阇梨所。亲自听受无有疑惑。

弥勒。于彼时中。当有在家出家诸菩萨等。无有智慧善巧方便。于此受持正法菩萨所说之法。却生讥笑轻毁谤言。如是之法。皆由汝等善巧言词。随意制造。实非如来之所宣说。我等于中。不能信乐发希有心。弥勒。当尔之时。无量众生于是法师皆生诽谤。舍之而去。互相谓言。是诸比丘无有轨范。多诸邪说。不依契经。不依戒律。犹如倡妓戏弄之法。汝等于中。莫生信乐发希有心。非正法也。

弥勒。彼诸愚人为魔所持。于是法中不能解了。谓非如来之所演说。于是持法诸比丘所。生于诽谤。作坏法业。以是因缘。当堕恶道。是故弥勒。若诸智慧善巧菩萨。欲护正法当隐其德。于多分别诸众生所。应须护念。莫令于汝生不善心。

尔时弥勒菩萨。而白佛言。希有世尊。于后末世五百岁中。有诸菩萨甚为无智。于大众中诽谤正法及持法者。复于其中。当于辩才及陀罗尼。而于是法不能信受。

世尊。譬如有人渴乏须水。往诣泉池而欲饮之。是人先来。投诸粪秽于此水中。后不觉知欲饮其水。便取嗅之。既闻臭已不饮其水。彼之自污更说其过。乃至叹言。奇哉此水甚大臭秽。是人过失都不觉知。而于是水反生怨咎。世尊如泉池者。当知即是持法比丘。由佛神力。于此法眼善能解说。又复如彼愚痴之人。若于泉池自投粪秽。后不觉知欲饮水者。世尊。最后末世五百岁中。有诸无智诸菩萨等。亦复如是。于彼正法及持法者。生诽谤已。复于是人听受法味。彼人自失都不觉知。以疑惑过污染意根。彼持法者当被戏弄。或受讥笑。乃至叹言。奇哉此法。为诸过失之所染污。彼无智人。于此正法及是法师。不能听受。伺求其短谤言污辱。生厌离心舍之而去。

TOP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如有信心,依教奉行。。南无阿弥陀佛。。
我也在照五音念佛,效果很好。
我这有许多墓林僧途中的图片,有兴趣的话请看http://www.fo88.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246
我是后学,没有开什么智慧,但对现在某些人的评论,我很想告诉他们要善护口业,无论你们怎么说,墓林僧毕竟算上百年来得第一人,他作这些有什么利益,难道他的苦行是假的?无非是想把好的东西告诉大家,象我,我就觉得五音念佛效果很好。
另外,在www.fo88.com上可能马上就有墓林僧在7月的最新的疑难问答了!

TOP

我是后学,有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指点

TOP

我是后学,有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指点
南无阿弥陀佛!

TOP

阿弥陀佛,^_^

TOP

本人已经停止结缘念佛机,想购买五音呼吸念佛机的佛友,可以去下面的地方邮购五音呼吸念佛机,我很多资料也是从那里购买的.详情见下:

苦行头陀墓林僧五音呼吸念佛全套资料邮购地址(转贴)


五音念佛全套资料邮购地址:

吉林省吉林市深圳街华侨城1号综合楼 吉林高新区宜合一安老院

邮编:132013

联系电话:0432-4674921

联系人:孙女士、赵先生、王先生(13079700898)

邮局汇款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宜合一安老院 王伟成收

观看苦行头陀墓林僧师父相关VCD请到FTP帐号

ftp://221.224.5.107/
上传帐号:foup
上传密码:foup  

www.jhsbbs.com   论坛里面的墓林僧师父分论坛记录有五音呼吸念佛所有相关文字资料

TOP

 27 123
发新话题
最新文章
最佳文章
【封面】 【电子禅堂】 【电子禅手机图片展】 【电子禅趣小剧】 【电子禅最新】 【赞赏】
Since: 2001 站长:韩孝勇(大象) 共享版权:CC BY 4.0 法律顾问:薛永谦律师
中华人文学会有限公司【电子禅工作室】 地址:华藏世界海-娑婆世界-中国香港
关于我们 | 本站地图 | 免责条款 | 联系我们
电子禅国际 DIANZICH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