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居士受戒的事情很多人都不清楚,简单总结几点如下:
1.如果仅仅是皈依,没有明确受居士五戒,则吃肉虽种不善因,但由于未曾受戒故仅有食肉过失,而无破戒之罪。
2.如果皈依后,明确已受居士五戒,则吃三净肉是最低限度,否则与戒律相违。如果因各种原因非食肉不可(非三净肉),则可以暂时舍某一种戒,舍戒期间行戒律不允之事也是仅有不善因,无破戒罪。
舍戒方法:对任何一个人说:“我今日舍某某戒”,此人不论认识不认识均可,只要你说得清楚,他听得明白即可。舍戒期间可以方便行事,但期限一过则仍受戒条。
3.无论以何因缘(已受居士五戒的,或未受戒而因慈悲不食众生肉)不食众生肉,都是值得赞赏的。
总结:戒律虽有方便开遮之法,但如果本人就不喜欢肉食,大可不必为难自己。两个人如果要相守一生,权宜之计是不能维持长久的。必须在互相尊重(包括尊重对方的信仰、饮食习惯)的基础上,才能够相携一生。
祝吉祥如意!
引用:
以下是引用游之在2003-10-20 21:14:24的发言:
但三净肉是最低限度吧?火星师兄,依旧吃肉可以吗?
我不会嫌弃不明佛法而吃肉的人,但我的朋友对佛法有偏见,我们都受了现代的高等教育,他是那种持断灭论的人,不相信有因果这件事,老实说以前我也是这样,学了佛法之后我改了,但他目前还是不信,所以若完全分开吃,他反而心生抵触更不肯听我说什么与佛有关的事了,怎办?
[此贴子已经被火星于2003-10-20 22:24:07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