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硬性比较,人眼大约等效于一台50毫米焦距,光圈F4-F32可变,400万像素——是的,只有400万像素,感光度ISO50-ISO6400,快门1/24的不停连续拍摄的相机。
对于人眼分辨率的研究比多说人想象的都要早许多,而且多年来这个结论没有太大的变化。最权威的结论来自1897年(没错,是1897年,就是康圣人跟梁启超等人准备搞变法跟老佛爷找不痛快的年代),德国人Konig在“Die?Abhangigkeit?der?Sehscharfe?von?der?Beleuchtungsintensitat”一书中指出,人眼的极限分辨率是能够分辨0.59角分的线对。这里要细致的说一下为何要用角度而不是长度来表示分辨率,大家知道,无论是人眼还是相机都会遵守远小近大的透视定律,同样大小的物体距离人眼不同的时候在视网膜上成的像大小是不一样的。利用角度来表征这个问题就会简单很多。
正常视力的人的视角超过150度,但是人眼分辨率细节的能力并不是均等的,和相机一样人眼中间分辨率细节的能力强于边缘部分,所以当一个人看到感兴趣的目标的时候会不自觉的把头或者眼睛转过来,让自己视网膜的中心对准目标。所以我们这里先假设人眼中间的90度具有最高的分辨率。那么人眼中央部分的就相当于一个(90×60/0.3)×(90×60/0.3)=3.24亿像素的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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