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ns Han(
大象) 发表于:
电子禅论坛
我觉着我们国家的
教育体制就是有缺陷:简单的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我们现在
许多人还不太清楚(也有故意的说)。其实,简单的说,善,就是使有情
众生快
乐,恶就是使有情众生痛苦。有人可能又说了,什么是快乐?什么是痛苦?其实
,快乐和痛苦在有情世间是相通的。比如一个小狗,它快乐的时候脸部的肌肉并
不象人类那样动,但我们知道他是快乐的。每个人高兴与痛苦的时候脸上的肌肉
动作都不一样,可连未满月的小孩也知道那个是哭,那个是笑(当然世上没有绝
对的)。
我们拿鸽子来说吧,它在被人杀死的时候都没有反抗的心理,这在人叫软弱,但
在鸽子,它本性使然。所以我们可以用鸽子代表善(哪怕是软弱的善良)。而狼
就不一样,在它没有受到攻击的时候,他也会剥夺其他
动物生存的权利,置其他
动物于死地,这也是本性使然。所以我们可以用狼代表恶。当然,金无足赤,人
无完人。鸽子如果在我们头上拉屎,引起我们的嗔恨,这是它的恶;狼对自己的
孩子关怀,这是它的善。总而言之,所做所为,直接或间接引起其他有情众生痛
苦的就是恶,直接或间接引起其他有情众生快乐的就是善。
善与恶实际是不可分割的,比如狼,它吃人的时候引起人的痛苦,这叫作它对人
做恶。它把人的肉给自己同族吃,保证自己和同族快乐,这叫做它对同族做善事
。这种善与恶各自存在,也无法抵销。所以我们无论站在狼的角度,还是站在被
吃的人的角度都可以评判它做的善与恶。而与狼有着同样大小体形的羊,因为它
吃草(草是有命无情的,所以没有快乐与痛苦的感受,再声明,不是绝对的),
所以我们也可以用它代表善。当然,从狼维护生态平衡方面所做的贡献,从而使
整个自然界有序
健康发展的角度,它也是做善事,但并不能抵销它对所吃的动物
所带来的痛苦,也就是对其所做的恶。
有人肯定会问,吃大麻让人快乐,是做善事吗?当然,如果一个人得了癌症痛苦
的就要死了,我觉着给他吃点大麻就是行善。而给一个原本可以健康的生活的人
吃大麻,让其享受短暂的快乐而剥夺他毕生的
幸福,这就是做恶。如果吃大麻可
以让人健康快乐没有痛苦的生活,尽享天年,没有副作用,活一百岁,我相信政
府也不会禁止大麻的。
战争也一样,凡是造成别人和自己痛苦的就是做恶。当然,解放战争,我们打死
了国民党的士兵,对他们来说我们是做恶,但同时我们如果为了更多的人能活得
更好,这又是做善事。相比较,谁代表的善更多,就是得到更多的人心者,就可
得天下。当然,如果坐了江山,所做的事让一小部分人高兴,让多数人愤怒,则
善恶的较量又会重新开始。所以,不论什么时候,不论做什么事,如果能最大限
度的做善事,在动物,就是好动物。在人,就是好人。在社会,就是好社会。
人的价值在“承天地之德而化育万物”,如果人只对自己行善,而对其他人或动
物做恶,人类最终会淹死在别人或广大动物界声讨的汪洋大海中的。动物们以一
万个抵销我们一个,也够我们受的。当然,它们没有别的办法时,就是从
地球上
灭绝,从而造成生态系统的大失衡。说不定到时会繁衍出一种专在人睡觉的时候
从人耳朵里钻进去吃脑浆的小怪物来(也许这种怪物的天敌是蚊子,我们蚊子灭
绝后它们就迅速繁殖),那时我们还有什么活头?
所以说:
诸恶莫做,诸善奉行,自净其意,是名
佛教。
(201310大象整理,欢迎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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