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對中國的援助
特殊背景
在中日邦交正常化的时候,中华人民共和国如同先前中华民国政府,同样免除了日本侵华战争的官方战争赔偿,对此日本政经界人士深表感激。而同时中国大陆的发展需要日本的资金、技术,於是中日政府双方达成默契,以日本政府发展援助的形式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中国放弃战争赔偿的经济损失。
历史
1979年日本首相大平正芳访华时确定对中国提供“目的是维持和发展与中国的稳定友好关系”的政府开发援助。
组成
三部分:
对华日元贷款占80%
技术合作占10%
无偿援助占10%
作用
1980年代日元贷款推动了中国基础设施建设,如机场和铁路等。
变化
初期贷款采用多年一揽子协议方式,从2001年实行单年度协议方式,贷款额从2000年的2273亿日元(约合182亿元人民币)减少到2005年的966亿日元(约合80亿元人民币)。
1990年代中后期,因为经济不景气,日本政府开发援助的贷款部分减少,技术合作变化不大。
合作内容
从初期的基础建设转换为环保、医疗、人才培养等领域。
历年数额
2004年对华860亿日元(约合69亿元人民币,7.35亿美元)贷款(2005年3月31日截止)
2012年6月,日本外务省日本官方发展援助(ODA)发布的数据显示,1979年至2010年间,中国共获得日本33164.86亿日元(约2638亿元人民币)的开发优惠贷款、1557.86亿日元(约124亿元人民币)的无偿援助,以及1739.16亿日元(约138亿元人民币)的技术合作资金,援助总金额达33164.86亿日元(约2900亿人民币),涉及200多个项目[1]。
参考资料
日本30多年对华援助近2900亿人民币. 网易数据 [2012年7月2日].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 ... 5%E6%8F%B4%E5%8A%A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