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宗教学系佛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中国人民大学宗教学系佛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招生简章
为适应新时代的要求,满足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提高在职宗教干部及佛教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8]54号文件精神,经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同意,中国人民大学宗教学系与北京市佛教协会合作举办宗教学科“佛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 进修课程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2002级宗教学系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组织教学,主要有:(1)印度佛教研究(2)佛教思想史专题(3)中国佛教宗派研究(4)哲学专题研究(5)中国哲学专题研究(6)佛教经典导读(7)唯识学引论(8)宗教学专题研究等十余门课。全部课程由中国人民大学宗教学系教授承担。
二、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表现好,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2,获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者,或旨在提高本人业务素质者可防宽至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后者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三、 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截止2002年9月30日(外地可电话报名)2,报名手续:(1)填写报名表(2)本人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3)有发表过文章的请提交复印件(4)身份证复印件(5)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二寸2张(6)报名费100元。3,收到报名表后,经审查合格后,即发给录取通知书(额满为止)。4,学习地点:为照顾学习者对佛教文化的亲历感受,为学员提供方便,招生授课将在北京佛教文化研究所讲堂(广化寺东院)进行。
四、 学习时间:2002年10月——2004年7月
五、 教堂方式:
采取定期课堂讲授与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发给学员教学大纲或教材,规定必读及参考书目。每门必修课程撰写一篇课程论文。学习期间将安排适当的寺院考察活动。
六、 颁发证书:
完成研究生课程班规定的学习项目者,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后,颁发研究生课程进修证书。
七、 学位申请;
符合申请学位者,须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并参加由中国人民大学学位办公室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合格者提交硕士论文,申请论文答辩。通过论文答辩,经中国人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硕士学位。
八、 学费;
10,000元/人,一次交付,书费、资料费、食宿费、交通费由学员自理,正式开课后,不能坚持学习后,不退学费。申请学位者,按中国人民大学有关收费标准交纳。
九、 联系方式:
联系人:北京佛教协会 怡学 地址:北京鼓楼西大街鸦儿胡同31号广化寺(报名表直接寄此处) 邮编:100009 报名电话:010-64058615 13901159893
联系人:中国人民大学宗教学系 温金玉 咨询电话: 010-62512134 010-62516097
中国人民大学宗教学系 北京市佛教协会
200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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